僅從塑料包裝袋上,超市每年可從
背心袋消費者身上多收入數萬元。根據《山東省保護消費者
塑膠袋權益條例》,經營者不得將包裝物計入商品的
手提袋淨含量,即散裝商品稱重應該是扣除購物袋後的淨重,業內俗稱“去皮”。
在超市中買干果、挑水果、購生鮮時,消費者都習慣裝好袋後拿去過秤。對於這些外包塑料袋,消費者可能因其輕薄而懶得計較,超市更往往視而不見,忽略不計。對於價格在10元左右的商品,一個包裝袋通常可讓消費者多支出0。1元錢左右,價位更高的商品其差額就會越大。
點評:這個事情並不算大,攤
購物袋到每個人身上並沒有多少,超市也占不到多大便宜,但體現的卻是作為商
opp袋家對於客戶的厚道誠意。國人素來喜歡以小見大,如果商家能夠在塑料袋“去皮”問題上較真一點,相信一定會贏得更多消費者的信任;而若商家在這個問題上隨便一點,相信消費者也會心裡有杆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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